杭州市群众艺术馆是浙江省内第一个建立的市(地)级群众艺术馆。 经筹建,杭州市群众艺术馆于1959年8月5日正式对外开放,编制9人,隶属杭州市文化局,馆址为三元坊巷31号艺人之家内,面积为35平方米。 1961年9月,馆迁至仁和路17号,与中苏友谊馆合署办公,建立联合支部由市委宣传部管辖,行政业务归市文化局管辖,编制11人。次年11月,与中苏友谊馆析离,隶属关系返回市文化局,馆址移至解放街189号教师进修学院内,面积约50平方米。 1963年7月机构调整,由主管局决定,更名为杭州市农村文化站(原批准的机构及编制保留),迁至长生路63号,与杭州市文化局群文科合署办公,编制紧缩至6人。 1973年9月,恢复杭州市群众艺术馆名称,迁至解放街644号,面积为700平方米左右。在此期间,曾分别与市文化局群文科、杭剧改革组合署办公。 1985年12月,馆址迁入朝晖三小区2号新建的活动大楼内,面积2050平方米。复馆后人员编制由11人增至44人。 1994年,馆在原址上重建活动、办公楼,面积为6400平方米。 目前,杭州市群众艺术馆隶属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编制数为 44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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